規則說明
禮服預約試穿之規定
1.須提前3天完成填寫
禮服預約試穿申請單
繳回科辦天韻老師或安
婷老師留存。
2.每人每次限預約試穿3件禮服。
3.試穿時段以1 小時為一單位
。
4.限
完成預約手續之禮服
方能提出試穿。
5.禮服試穿僅限在科辦試穿。
6.試穿當天請本人攜帶學生證核對身分。
7.試穿之禮服除了
轉為禮服借用程序
以外,其他一律須當時段結束前
歸還。
★未依規定辦理者,取消預約資格。
★違者愛科服務2小時(學期結束前未完成愛科服務者警告一支)。
★禮服型號請參閱
pdf檔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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